原標題《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科研辦公耗品采購供應商征集公告》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正文摘要:為了更好的開展采購工作,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現面向社會廣泛征集科研辦公耗品采購供應商,符合條件的供應商自愿報名并提交相關報名資料。本次征集活動由我院自行組織開展,未委托任何機構單位代理實施,且不向供應商收取任何費用。主要采購旋轉蒸發器、雙層玻璃反應釜、大型多功能反應器、不銹鋼高壓反應釜、水熱合成反應釜、低溫冷卻液循環泵等設備。
一、供應商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政府采購法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包括原廠商和代理商):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征集范圍
(一)科研類:
1) 電子元器件、化學實驗耗材、儀器儀表、玻璃儀器、化學試劑、五金交電、塑料耗材原料、塑料色母、光刻膠、高純氣體、特種氣體、標準氣體/氣體、液氮、實驗耗材、儀器設備、高端試劑、通用試劑、分析試劑等;
2) 石英材料類玻璃棒\管、儀器及石英玻璃器件、石英玻璃纖維及石英布、石英帶、石英套管、石英棉、石英氈等光電新材料;
3) 旋轉蒸發器、雙層玻璃反應釜、大型多功能反應器、不銹鋼高壓反應釜、水熱合成反應釜、低溫冷卻液循環泵、循環水式多用真空泵、分液器、玻璃氣流烘干器、數顯恒溫電熱套、直流恒速攪拌器、加熱磁力攪拌器等;
4) 生物試劑分子生物學試劑化學藥品、玻璃儀器、實驗耗材等;
5)不銹鋼材料(304、201、316材質)、銅材料等;
6)普通材質的公制、英制、美制螺栓、螺帽、機螺絲、六角螺栓、內六角螺栓、蝶型螺絲、緊定螺釘、鋼結構螺栓、螺帽及非標異型緊固件等;
7)各種光學元件、精密光學機械、光學系統、通用光電器件、光譜測量系統光學調整架、三光柵光譜儀、熒光、拉曼、光電探測器、光譜響應、太陽能電池檢測工具等
8)電氣自動化零件、氣動元件及機械配件、氣動控制元件、氣動執行元件、氣源處理元件、氣動輔助元件等各類氣動器材;精密交叉滾子軸承、鋼絲跑道軸承和等截面薄壁球軸承及回轉支承;電控位移臺、手動位移臺、直線導軌、滾珠絲桿、線性模組、(TPI)精密軸承、(Haitec)蝸輪蝸桿減速機、變頻器、硬齒面減速機、升降機、行星微型減速機、聯軸器、臺灣精銳(APEX)精密行各類機械零配件、離合器、剎車器、工業皮帶等;
9)高性能電機驅動器模具零件、自動機械零件、加工工具等;
10)視覺系統、視覺軟件、視覺傳感器和表面檢測系統等;
11)石英管、石英片、四通、卡箍單晶硅棒、拋光片、氧化硅片、本征高阻硅片、硅片儲存盒、樣品盒、硅片切割刀、晶圓鑷子、硅片墊紙等;
12)傳感器、功率器件、高級模擬、電源管理和標準IC、存儲器等;
(二)辦公類:
紙制品、文具類、打印耗材等
三、提交文件要求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質量認證證書、組織機構代碼等復印件;
2)符合政府采購法二十二條內容的自行承諾書;
3)中科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供應商信息登記表(含電子版文件,格式見附件1);
4)中科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廉政告知書(格式見附件2);
5)登記表中填列相關資質的復印件;
6)報名登記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包括手機、座機、傳真、電子郵件地址);
7)如供應商為中小微企業,必須提供中小微企業聲明函(格式見附件3);
以上紙質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中小微企業是指符合《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1〕181號)和《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要求的企業)
四、報名和資料提交方式
1)所有提交的文件應加蓋公章后交送至重慶市北碚區方正大道266號,中科院重慶研究院科研公共服務平臺采購中心。
2)報名資料可通過現場遞交,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遞交。不接受傳真方式提交材料。
3)供應商須對報名信息和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所有報名供應商均視為已無保留地同意中科院重慶研究院在采購業務范圍內使用其報名信息。
五、征集時間
本次供應商征集活動自2014年6月25日起至2014年7月25日止。
六、聯系方式
征集機構:中科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
地 址:重慶市北碚區方正大道266號 綜合樓408;
郵政編碼:400714;
聯 系 人:姚老師、劉老師、葉老師、陸老師
電 話:023-65935453、65935593、65935458、65935607;
電子郵件地址:yaorong@cigit.ac.cn
附件下載地址:http://www#cigit#cas#cn/通知公告欄
附件:附件1——中科院重慶研究院供應商信息登記表
附件2——中科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廉政告知書
附件3——中小企業聲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