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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的化學玻璃儀器【上海予華儀器】
    發布時間:2014-01-01 瀏覽:

    膠頭滴管,集氣瓶,燒杯,試管,量筒,酒精燈,鐵架臺,藥匙,試劑瓶,燒瓶,長頸漏斗,漏斗,分液漏斗,玻璃棒,量杯
    化學儀器的使用及注意事項:能加熱的儀器
    (l)試管
    用來盛放少量藥品、常溫或加熱情況下進行少量試劑反應的容器,可用于制取或收集少量氣體。
    使用注意事項:①可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夾在距試管口 1/3處。
    ②放在試管內的液體,不加熱時不超過試管容積的l/2,加熱時不超過l/3。
    ③加熱后不能驟冷,防止炸裂。
    ④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
    (2)燒杯
    用作配制溶液和較大量試劑的反應容器,在常溫或加熱時使用。
    使用注意事項:①加熱時應放置在石棉網上,使受熱均勻。
    ②溶解物質用玻璃棒攪拌時,不能觸及杯壁或杯底。
    (3)燒瓶
    用于試劑量較大而又有液體物質參加反應的容器,可分為圓底燒瓶、平底燒瓶和蒸餾燒瓶。它們都可用于裝配氣體發生裝置。蒸餾燒瓶用于蒸餾以分離互溶的沸點不同的物質。
    使用注意事項:①圓底燒瓶和蒸餾燒瓶可用于加熱,加熱時要墊石棉網,也可用于其他熱浴(如水浴加熱等)。
    ②液體加入量不要超過燒瓶容積的1/2。
    (4)蒸發皿
    用于蒸發液體或濃縮溶液。 使用注意事項:①可直接加熱,但不能驟冷。
    ②盛液量不應超過蒸發皿容積的2/3。
    ③取、放蒸發皿應使用坩堝鉗。
    (5)坩堝
    主要用于固體物質的高溫灼燒。
    使用注意事項:①把坩堝放在三腳架上的泥三角上直接加熱。
    ②取、放坩堝時應用坩堝鉗。
    (6)酒精燈
    化學實驗時常用的加熱熱源。
    使用注意事項:①酒精燈的燈芯要平整。
    ②添加酒精時,不超過酒精燈容積的2/3;酒精不少于l/4。
    ③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里添加酒精,以免失火。
    ④絕對禁止用酒精燈引燃另一只酒精燈。
    ⑤用完酒精燈,必須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去吹。
    ⑥不要碰倒酒精燈,萬一灑出的酒精在桌上燃燒起來,應立即用濕布撲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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